最近,汕头一兄台开摩托上路,被交警一次性记39分,罚款8200元。 ![]() 8月4日晚,汕头交警在海滨-新兴路口设卡开展“雷闪”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9点30分,一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大摇大摆地驶入海滨路。 呃...难道没看到路口那摩托车禁止驶入的标牌? ![]() 该男子身上有酒味,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 违反禁令标志记3分罚款200元,酒后驾驶记12分罚款2000元。 ![]() 当民警对其驾驶证及所驾驶的摩托车做进一步检查时,意外一个接着一个...... 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并不能驾驶摩托车,属于准驾不符;其驾驶摩托车上悬挂的车牌,与车辆的车架码并不对应,属于套牌车! 1、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 准驾不符+套牌+闯禁行+酒驾=? 身负这么多违法行为还大摇大摆地骑着摩托车往禁区闯这难道就是“酒壮怂人胆” ![]() 最终,交警对该男子合并处以记39分、罚款82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目前,男子已被送往汕头市拘留所。 ![]() 来源:汕头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