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上门按摩这行三年了,在北京、上海、广州跑了不少单。今天憋了一肚子话想跟同行们唠唠——关于8号到家那个"私收款项"的处罚,我是真不服。 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我在北京朝阳接了一单,客户是个常驻酒店的商务大哥,做完90分钟中式推拿后,人家主动说"手法不错,这个给你买包烟",微信转了我200块。 注意,是客户主动提的,我没开口,没暗示,没引导。 大哥转完还补了一句"别告诉平台啊",我当时也没多想,毕竟这种"你情我愿"的事,在传统按摩店、理发店、外卖行业不都这样吗? 结果第二天,平台风控部门找上门,说监测到我有"脱离平台的私下收款行为",定性为私收款项,罚了我500块,还记了一次严重违规。 我当场就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