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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治理 | 潮阳区城管局重拳整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监管效能全面提升

2026-4-19 03:19| 发布者:汕头信息| 查看:1374| 评论:0

摘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潮阳区城管局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从严整治,持续加大建筑垃圾全链条执法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与震慑力,全力守护城乡生态环境。3月19日16时,潮阳区城管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 ...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潮阳区城管局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从严整治,持续加大建筑垃圾全链条执法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与震慑力,全力守护城乡生态环境。



3月19日16时,潮阳区城管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于环市东路查处一辆车牌为湘MLH013违规车辆,该车未经许可运输建筑垃圾。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辆予以暂扣,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罚款。



阶段来,潮阳区城管局牵头联合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聚焦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受纳处置关键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近期,重点还开展无证运输建筑垃圾车辆专项整治,以严管重罚形成强大执法震慑。
潮阳区城管局执法股负责人林伟宏表示,阶段来,潮阳区城管局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先后开展6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未经许可运输建筑垃圾车辆5辆,依法予以暂扣并处罚款。接下来,将持续高压整治,落实“一案三查”,既查违规车辆,也追溯源头工地。在此呼吁各运输单位依法办理许可,规范运输。
根据《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体积达50立方米以上、清理处置费用超5000元,或两年内违法三次以上等情形,将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对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对责任人处以五日至十五日行政拘留。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私拉乱倒、违规运输、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即日起,潮阳区城管局正式向社会开放建筑垃圾管理投诉举报热线: 0754-83837823,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

来源:潮阳发布

编辑:方澄

校对:吴玉莲

审核:李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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