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日,依据相关线索,汕头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金平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依法对汕头市金平区一电动自行车商行的仓库开展现场核查。 经查,该仓库存放一批标注某品牌的电动自行车,经相关技术机构清点梳理、快检筛查,现场存在鞍座长度超过350mm、车辆外观跟合格证的简图不一致情况的某品牌电动自行车共296辆,其筛查结果均为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等规定,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由金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商行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法对上述涉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采取扣押的强制措施。 ![]() ![]() ![]() ![]() 经汕头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296辆电动自行车涉案货值金额达十五万元以上,当事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金平区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8月18日将该案移送至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区分局。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区分局于2026年8月21日对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立案侦查。 ![]() ![]() ![]() 阶段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盯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环节,全面加强排查整治,严厉查处各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加装或拼装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共立案10宗,查扣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486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 N D 素材来源:汕头市场监管 编辑整理:汕头市场监管 转载请注明以上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