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近日,有网友向市公安交管部门反映,说一辆汽车在市区金砂东路金津桥下的辅路逆行,十分危险。交管部门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依法对驾车逆行的林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扣3分的处罚。 网友反映,4月26日晚上9点半左右,在金津桥下辅路,一辆白色轿车逆向行驶。网友认为,晚上视野本就不佳,这名驾驶员如此开车,十分危险,应予惩戒。交管部门获悉情况后,迅速进行核查,并于4月27日下午依法传唤了白色轿车驾驶员林某到交管龙湖大队四中队接受调查和处罚。 交管龙湖大队四中队二级警长 刘朝荣:逆向行驶是交通安全法中比较严重的一种违法行为,特别是夜间行驶,危害特别大,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林某说,当时,她急着回家,因一时贪图方便就逆道行驶,确实不应该。 ![]() 涉事驾驶员 林某:想要快点回去,昨晚有急事,为了快一点,心里想,晚上可能没有什么车,所以,就“抄近道”。不然,要多开一大段路去掉头。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管部门对林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处罚,并对她进行批评教育。 ![]() 交管龙湖大队四中队二级警长 刘朝荣:该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东省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我们对该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记扣3分的处罚。 林某也意识到逆行的危险性,并表示将遵守交规,文明行车。 涉事驾驶员 林某:因为逆行,所以,可能造成碰撞或其他安全隐患。接下来,会规范开车、规范行驶。 交管部门指出,生命只有一次,没有返程,大家切莫逆行。 交管龙湖大队四中队二级警长 刘朝荣:我们开车时一定要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按章行驶,各行其道,不要为了贪图方便而逆向行驶,这样会造成很大的交通隐患,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 详细节目敬请收看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 潮语版:经济生活频道19:00 《今日视线》欢迎您的报料: 热线电话:13902771234、83181234 汕头橄榄台《今日视线》报料平台 微信订阅号:sttv今日视线 版权为汕头融媒集团所有,转载须经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