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银璇 见习记者 林伊楠)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我市将在本月底前完成瓶装燃气企业在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决制止违规建设和经营燃气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从9月开始,我市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充装、供应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先后查处了湘桥区官塘镇、枫溪区长德办事处的违规液化石油气储配场所,有效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同时,组织开展全市市政工程和燃气管道地毯式检查,对所有排查出来的与燃气管道存在交叉或平行问题的涉路建设工程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坚决杜绝燃气管网运行安全事故发生。下阶段,我市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控,扎实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 18日,我市召开会议,部署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部署,到10月底前,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完成瓶装燃气企业在经营、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决落实整改。针对问题易发多发、风险隐患集中的餐饮行业用气、进站运载车辆不规范等情况,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部门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全面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控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传胜参加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