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揭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介绍法规的制定情况和相关内容,并现场回应记者提问,引导社会各界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促进《条例》更好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雯出席发布会,就《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作详细介绍。 据介绍,近年来揭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广泛动员全市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文明城市创建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有效做法,揭阳的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随着得到明显提升。《条例》的颁布实施,既为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也为揭阳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提供了制度保障。 《条例》不分章节共21条,明确市、县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压实社会各界参与义务。针对随地吐痰、车辆乱停、噪声扰民等15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对尊重公序良俗、培育传承优良家教家风家训、实施见义勇为、参加无偿献血等19项文明行为作出正面的倡导性和鼓励性规定。突出揭阳本土特色,明确支持英歌、潮剧、青狮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推动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文明建设全过程。《条例》还就城市配套设施、窗口服务规范、文明执法、重点治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发布会上,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就《条例》的贯彻落实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明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就《条例》的特色亮点、实施举措、条款规定、部门职责等问题,逐一回答记者提问。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推动《条例》从“纸面规定”融入日常点滴,确保《条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更好厚植加快建设产业强市、和美揭阳所需的文明底色,进而为揭阳加快打造粤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持续注入文明动能与推力。 ![]() 来源:揭阳广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