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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斧拒捕砸伤辅警

2016-12-7 11:27| 发布者:admin| 查看:298| 评论:0|原作者:大华网|来自:潮州日报

摘要:   本报讯日前,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宗妨害公务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李某与在一美容美发店上班的女友“阿真”因小事发生争吵后,携带一把工作用的斧头,窜至该美容美发店内,欲讨回前送给

  本报讯 日前,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宗妨害公务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李某与在一美容美发店上班的女友“阿真”因小事发生争吵后,携带一把工作用的斧头,窜至该美容美发店内,欲讨回前送给“阿真”的一部手机,遭到对方拒绝,被告人李某持斧头威胁要砍打店内员工陈某及“阿真”,陈某拨打110报警,民警吕某、刘某带领辅警张某、蔡某到场处警并出示工作证表明身份,被告人李某见状逃离现场。民警追捕其至一超市门口并将李某围住,要求其放下斧头,被告人李某抗拒抓捕,挥舞斧头要砍打上前抓捕的民警吕某、刘某及辅警张某。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持斧头砸伤辅警张某,致其头部受伤,后被民警制服带回审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持凶器以暴力方法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致一人轻微伤,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民警依法出警处理警情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公务行为,暴力妨害和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将受法律严惩。

  (林修佳 陈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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