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新培 通讯员 李聪) 4月26日,事主严某接到公司同事陈某钊的电话,称要向严某购买几十条中华烟,随后便取走了香烟。可是过了几天,严某发现陈某钊没有按约定方式结账,电话也联系不上。严某觉得不对劲,通过其他同事对陈某钊一番打听,惊出一身冷汗,立刻报警。 4月29日,严某到凤新派出所报案,称其先后被同事陈某钊骗走中华香烟价值人民币32860元。据严某反映,4月25日才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在同一公司工作的陈某钊,闲聊中,陈某钊知道严某家里在经营香烟生意,十分热情,很快就以同事加朋友的关系套近乎。陈某钊自称在公司下属一单位负责后勤工作,平时需要香烟来接待领导,并声称以后要向严某购买香烟。 次日,陈某钊便在严某家的香烟店里拿走了软盒、硬盒中华香烟各14条。此外,因为香烟店中存货不多,严某当晚又从其他商铺拿来了软盒、硬盒中华香烟各17条,满心欢喜交给了陈某钊。可是,62条名烟被拿走几天后,陈某钊仍迟迟没有按照约定还款,严某多次联系,陈某钊却杳无音讯。严某顿觉不对劲,通过同事一打听才知道,原来陈某钊只是公司下属单位的普通职工,根本没在负责后勤工作,甚至还有赌博的恶习。 接报后,民警通过智慧侦查,迅速摸清嫌疑人陈某钊的活动轨迹,在准备实施抓捕时,事主严某告知民警他刚刚和陈某钊联系上,其不知道他已经报警,还在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民警决定先不打草惊蛇,当犯罪嫌疑人陈某钊出现在严某的香烟店时,民警迅速将其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钊交代其以同事身份取得严某的信任后,骗走62条中华香烟并转卖给他人,所得赃款用于赌博及挥霍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钊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