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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十类重点打击对象

2018-3-13 10:10| 发布者:admin| 查看:416| 评论:0|原作者:大华网|来自:潮州日报

摘要:   本报讯(记者 李灿霞)为贯彻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委及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部署,有效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确保潮州社会治安和谐稳定,自今年1月以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扫黑除恶

  本报讯(记者 李灿霞)为贯彻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委及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部署,有效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确保潮州社会治安和谐稳定,自今年1月以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我市公安机关又面向社会公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十类重点打击对象,动员群众积极举报,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中。

  据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刘锐佳介绍,自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公安机关先后多次召开专项部署会、点评会,明确开展专项斗争的具体要求。为摸清我市涉黑恶违法犯罪底数,市公安机关积极开展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集中摸排工作。

  行动期间,市公安机关还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春节前行动,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第一轮强大打击攻势。并于近期对治安重点乡镇开展了第一次集中打击行动,抓获了一批涉黑恶类案件嫌疑人。与此同时,市公安机关还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警种微信、微博以及网站等平台以及推送短信、张贴通告、制作海报等方式,发布有关扫黑除恶的内容,营造了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刘锐佳介绍说,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机关重点打击十类对象,具体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离不开群众的支持,扫黑除恶工作更关系每一名群众的切身利益。”刘锐佳希望广大市民能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群众举报电话为:0768—110、18125881104,举报邮箱为:czgashb@sina.com。群众还可以通过“平安潮州”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刘锐佳表示,接下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全面开展线索排查、破案攻坚、团伙侦办等工作,进一步加大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侦办力度。同时,对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区域,集中开展重点整治,确保区域性黑恶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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