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媛) 近日,雨水不时突袭凤城,不少骑着电动车或摩托车的市民都撑起了伞挡雨。骑车打伞虽然方便,殊不知,这种行为不仅存在危险,而且还违反了相关的交通法规。 昨天上午,记者在新桥路看到,短短5分钟内,便有12名打着雨伞骑着摩托车或电动车的市民从记者身边经过。在新桥路西段与新安街交界处附近,记者看到一位男子驾驶着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只见他一手扶着车把,一手打着伞,后面还载着一名成年男子,电动车骑得有些摇晃。记者在该路段还看到,一位坐摩托车后边的女子手里也撑着一把伞。当时,摩托车驾驶速度较快,雨伞被吹得不停地摇晃。有时候雨伞会前倾,遮挡住前边摩托车驾驶员的视线。由于看不到前方,摩托车差点撞到前面的汽车。 市民吴先生认为,骑车撑伞会增加风阻系数,遇到大风时车辆容易失去控制而侧翻,事故发生时,伞上的钢丝还极有可能变成伤人的利器。 记者了解到,骑车撑伞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