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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中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

2019-9-6 09:24| 发布者:admin| 查看:480| 评论:0|原作者:大华网|来自:潮州日报

摘要:   本报讯9月4日上午,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韩山师范学院实验学校(集团)城西中学800余名师生走进潮州中院,近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感受阳光司法,增强法律意识。省人大代表、韩山师范学院

  本报讯 9月4日上午,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韩山师范学院实验学校(集团)城西中学800余名师生走进潮州中院,近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感受阳光司法,增强法律意识。省人大代表、韩山师范学院实验学校(集团)城西中学教学研究部负责人王日丽受邀参加活动。

  活动中,师生们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潮汕特色法院文化基地、执行指挥中心、审判庭等区域,进一步了解法院办案流程、法院文化及其他各项工作。随后,同学们认真聆听了由法官精心准备的法治教育课。课堂上,法官结合自身办案实践,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特别是以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为教学素材,深入浅出讲解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等常见犯罪特征,让同学们深刻体会违法犯罪对个人、家庭及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此外,法官还从青少年生理、心理特征实际出发,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同学们要学法、知法、懂法,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社会风气,切实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省人大代表、韩山师范学院实验学校(集团)城西中学教学研究部负责人王日丽对潮州中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具有很好的法治教育意义。这种普法教育方式能够有效提升法院的公信力和亲和力,增进学生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认同,促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

  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是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具体举措。一直以来,潮州中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邀请学生旁听庭审、送法进校园、选任优秀法官担任法治辅导员等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引导广大师生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林修佳 刘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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