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亟须制定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法规,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推动我市按时高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要求。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镇街的意见建议,吸纳各方意见完善《汕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力求《条例(草案)》更科学、更具有操作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向光出席座谈会。 《条例(草案)》遵循“小切口”立法、一般不重复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要求,共分六章三十八条,从总则、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宣传教育与社会参与、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方面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进行规范。 陈向光指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关城市文明,尽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十分必要,希望起草单位认真吸纳各方意见,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加强宣传和引导,动员全社会都来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共同建设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