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敏)16日上午,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强化法治保障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定》座谈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决定》在全市落地落实,推动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平出席座谈会。 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市获批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资格之后,迅速制定出台全国首部地方人大常委会《决定》,护航我市试点创建工作。《决定》以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头为目标,以强化法治保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针对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汕头实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就构建科学完备的市域法律规范体系、构建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构建规范严密的市域法治监督体系、构建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等作出针对性规定。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加强地方立法,夯实法治基础,以高质量的立法引领、推动和促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强化协同攻坚,推动《决定》落实,从更宽领域、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视角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不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要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共治格局,扩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全力打造社会治理“汕头样板”。 会上,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法院、市检察院、龙湖区委政法委等部门就贯彻落实《决定》作表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