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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发布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已纳入不动产登记+金融“总对总”范围的单一抵押登记(包括新设抵押权登记和抵押权注销登记)通过“广东省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系统”以线上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再受理上述业务的线下办理。
2020年9月1日起,原已开通不动产登记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点对点”金融服务的银行网点,对上述“总对总”范围以外的抵押登记业务,属于“点对点”业务范围的,应通过“点对点”线上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再受理上述业务的线下办理。
下列需前置审批的抵押登记业务暂不纳入线上办理范围: 1.在建工程项目的抵押登记; 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 3.土地性质为优惠地价、划拨性质不动产的抵押登记; 4.开发公司待售商品房的抵押登记; 5.部队经济适用房的抵押登记; 6.一地多房的抵押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