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App下载

蓝色河畔

蓝色河畔 首页 资讯 汕头资讯 查看内容

@汕头市“养猪大户” 种猪场和规模猪场可申报贷款贴息项目啦! ...

2020-7-9 15:51| 发布者:admin| 查看:5510| 评论:0|原作者:汕头新闻

摘要:@汕头市“养猪大户” 种猪场和规模猪场可申报贷款贴息项目啦!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的要求,缓解养猪企业流动和建设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经商省财政厅、广东银保监局,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申报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
一、贴息对象 

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省级以上地方猪保种场)及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不属于生猪养殖性质的其他项目,不得列入贴息补助范围。对企业以 “贷新还旧”形式所取得的贷款及到期未还贷款不予贴息。

其中: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省级以上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 5000 头及以上(当前存栏能繁母猪250头以上或存栏生猪 2500 头以上,下同)的规模猪场,贴息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年出栏 500-4999 头(当前存栏能繁母猪25-250头或存栏生猪250-2500头,下同)的规模猪场,贴息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二、养殖场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养殖场填报《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申请表》;

2.提供养殖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或协议)和有关银行贷款有效凭据(银行拨款单)的复印件,经贷款行盖章确认。贷款合同(或协议)必须注明相应的贷款用途或有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用途证明,不在贴息范围内的贷款不予贴息; 

3.提供养殖场按上述贴息时间内应付银行贷款利息清单,经贷款行盖章确认; 

4.如有必要,可提供其他相关凭证材料; 

5.大型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申请贷款贴息,向养殖场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报,分别注明用于该养殖场的贷款金额、贷款利息和申请财政贴息金额,并提供有关凭证。

三、贴息金额 

各地申报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2%。省级根据全省申报且符合条件的贴息总额和中央、省级财政贴息额度,确定贴息比例和各企业贴息金额。

四、贴息时间

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应按照贴息截止时间即 2020 年 6 月 30 日计算。

五、申报时间 

申报贷款贴息的养殖场要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