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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重要提醒
汕头信息 2021-5-30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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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要提醒!近期,广州、深圳、佛山等地陆续出现新冠肺炎本地疫情,我市疫情输入风险骤增。为持续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社会安全和谐,特向广大市民朋 ...

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重要提醒!

近期,广州、深圳、佛山等地陆续出现新冠肺炎本地疫情,我市疫情输入风险骤增。为持续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社会安全和谐,特向广大市民朋友提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凡近14天内曾到过疫情发生所在市或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汕人员,尽快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村委)报备,并积极配合相应健康码查验、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二、合理慎重安排出行。

请密切关注国内本土新发病例地区疫情动态消息和各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省内疫情重点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记录自己的活动轨迹。

  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不适及时就诊。

主动做好个人与同住人员的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味(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继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

持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毫不放松地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习惯,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时做到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五、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规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的手段,早接种早安全,谁接种谁安全。请按照我市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积极有序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家人及时进行疫苗接种,共同构筑全社会免疫屏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健康责任人”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汇总

截至2021年5月30日8时

数据来源:国务院客户端,各省卫健委网站

一、高风险地区(0个):

二、中风险地区(15个): 

安徽省六安市(2个):

裕安区恒大御景湾小区3期

固镇镇财富大街大艮头小区

辽宁省营口市(2个):

鲅鱼圈区熊岳镇幸福社区

鲅鱼圈区红海社区怡海富都小区

辽宁省沈阳市(4个):

和平区文艺路艺园小区

和平区顺天小区78、80、82号楼所在的独立院落

于洪区碧桂园银河城繁华里小区

于洪区阳光100一期

广东省广州市(6个):

荔湾区龙津街锦龙汇鑫阁

荔湾区鹤园小区东片

白鹤洞街

中南街

东漖街

冲口街

广东省佛山市(1个):

南海区桂城街道华福御水岸小区

三、低风险地区:

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


疫情期间购买这些药物

需实名登记

29日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最新通知,《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已制定“出炉”,即日起,购买感冒清热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小柴胡颗粒(片)等药物,需实名登记。

为落实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监测作用,提高监测的科学性、靶向性,提高登记报告的“准确率、及时率和覆盖率”,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组织部分专家,对原制定的《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进行优化,制定了《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见附件)。据了解,即日起,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时,须在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及时实名登记上报。

各地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在其营业场所显眼位置张贴《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并将企业信息登记报告执行情况作为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确保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落实到位。

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

一、中成药





二、化学药









来源/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李琳

校对/方超

编审/盛 瑶

编发审核/汕头融媒集团移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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