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公众借用的“共享头盔”,由当地一家保险公司出资购买提供,交警部门则将“共享头盔”发放到全区5个警保劝导站,供大家共享使用。 ![]()
在日常劝导过程中,劝导员如发现驾乘人员没佩戴安全头盔时,就及时劝导和督促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如果驾乘人员一时没有安全头盔,警保劝导站便为他们提供“共享头盔”,而驾乘人员只需登记详细信息,并按照规定,在一周内归还便可。 ![]()
这一新举措体现了柔性执法,用让人容易接受的形式,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 ![]()
交警部门也提醒大家,头盔可以共享,但生命是自己的,而且只有一次,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上路,务必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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