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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头盔”新举措 柔性执法保安全

2021-7-11 22:35| 发布者:| 查看:2074| 评论:0

摘要:内容提要preview为扎实推进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近期,潮南交警部门与保险公司联合推出“共享头盔”新举措,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如有急事而又一时没有安全头盔,可向路口的警保劝导站借用“共享头盔”, ...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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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近期,潮南交警部门与保险公司联合推出“共享头盔”新举措,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如有急事而又一时没有安全头盔,可向路口的警保劝导站借用“共享头盔”,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供公众借用的“共享头盔”,由当地一家保险公司出资购买提供,交警部门则将“共享头盔”发放到全区5个警保劝导站,供大家共享使用。




我们在工作中也发现,部分村民由于有急事,出门时忘记戴头盔,如要回去拿,在时间上可能也不允许,所以,我们就跟保险公司联合推出“共享头盔”。

——潮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郑南涛

在日常劝导过程中,劝导员如发现驾乘人员没佩戴安全头盔时,就及时劝导和督促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如果驾乘人员一时没有安全头盔,警保劝导站便为他们提供“共享头盔”,而驾乘人员只需登记详细信息,并按照规定,在一周内归还便可。




戴上头盔能保障人身安全。

——摩托车驾驶员

安全,保护着头部,大家都要佩戴,确保生命安全。

——摩托车驾驶员

这一新举措体现了柔性执法,用让人容易接受的形式,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




我们保险公司参与这项活动,主要目的就是要倡导交通安全,让广大摩托车驾驶人员知道要戴头盔,做好自己的安全工作。

——保险公司代表 郭文锐

交警部门也提醒大家,头盔可以共享,但生命是自己的,而且只有一次,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上路,务必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在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安全头盔,保护自身安全。

——潮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郑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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