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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面值200元家电券!6月3日起,汕头再发放1000万元消费券,快来领......

2022-6-3 03:59| 发布者:汕头信息| 查看:11106| 评论:0

摘要: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和汕头市委、市政府促消费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营造热烈消费氛围,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 ...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和汕头市委、市政府促消费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营造热烈消费氛围,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的通知》,汕头市商务局于2022年4月30日至6月30日组织开展 “2022汕头欢乐购”系列消费券发放活动,本次活动以“乐购汕头 消费惠民”为主题,第一期消费券已于5月27日发放结束,现就第二期活动的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3日至6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发放对象:在汕头市本地消费的市民及来汕游客
三、活动内容

(1)参与活动的商家企业

汕头本地工商注册的餐饮、百货、超市便利店、服装、家电、电子产品、酒店等商户均可联系银联商务报名参与,参与活动商家名单将在活动页面上公布。

(2)活动参与方式

活动期间逢派券日,通过银联云闪付APP或“汕头商务”微信公众号的子菜单进入”2022汕头欢乐购”活动主题界面进入领取消费券,消费者可使用云闪付支付或微信支付到指定商户消费进行优惠抵扣。

消费券面额为:通用券40元(满200元减40元)、20元(满100元减20元);

家电券200元(满1000元减200元)、100元(满500元减100元),其中家电券200元(满1000元减200元)4000张,家电券100元(满500元减100元)2000张。

地理位置在汕头市的用户可免费领取,单用户每周可领取不同优惠券种和面值的消费券各1张。

消费券发放之日起7天内有效,获券用户可在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云闪付或微信支付到指定门店进行支付,可以直接抵扣优惠券优惠金额,每日可抵用不同面值的消费券各1张,通用券和家电券不能叠加使用。

四、发券时间
6月3日、6月10日、6月17日、6月24日、6月27日每天上午10:00开始发券,本期发放消费券1000万元,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五、有关事项

(一)参与商家在活动期间要组织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结合实际推出让利优惠,明示所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保证商品质量、不得有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等行为,同时做好活动宣传。

(二)参与商家及其员工在活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行为套取活动资金,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套现、洗钱等情况的,依法追究商家和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

(三)参与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

(四)活动期间,如发生撤销交易,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将于撤销后即刻退还至消费者云闪付、微信账户内;如发生退货交易,该消费者的领券资格会视为被消耗,消费券不会返回至消费者账户,但会回滚至本次活动券池中供其他消费者继续领用。活动结束后,剩余未使用消费券由银联商务统一退回本次活动券池。

(五)参与活动商家开展促销活动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经营场所通风消毒,认真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合理间距,做好个人防护,严防扎堆聚集,确保经营安全。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来源:汕头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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