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市民和企业生产生活需求,结合我市当前实施的中心城区(北区)货车禁限行管理措施以及交通管理现状,近日,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解除皮卡车在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区)货车通行限制的通告》。自2022年8月11日起,对皮卡车放开限行措施,即皮卡车不受我市货车通行限制,无需再办理货车备案通行,允许正常通行。皮卡车在道路行驶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超高、超载,不得进行非法改装、营运。皮卡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应做好车辆维护和定期保养,确保车辆持续稳定排放合格,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值得注意的是,皮卡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敞开式货箱(可加装货箱顶盖)、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往期推荐 更多精彩 欢迎关注 守好第一道关口!直击“病毒侦察兵”流调工作现场→ 汕小布:请帮小布转发这篇文章吧! 公众号/新浪微博/南方+/今日头条 @汕头政务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