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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8 10:22| 发布者:蓝色河畔| 查看:5489| 评论:0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关于动态调整
有关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一)
4.上述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社会面防控措施仍继续按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11月3日发布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2022年11月8日
来源: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编辑:杨焜
校对: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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