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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卫健提质增速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汕头信息 2022-12-25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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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吧!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优化政务服务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龙湖区卫健局在规范办事行为、精简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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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优化政务服务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龙湖区卫健局在规范办事行为、精简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促进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幸福感、获得感。



目前,龙湖区卫健局69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委托龙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提供“一窗通办”式政务服务,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优化许可审批程序,节约办事成本,有效破解审批办理材料冗杂、程序繁多等问题,对69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三减”优化提速。

(一)减跑动,探索推进审批事项更“好办”。大力推行网上办、邮寄办等远程指尖服务,明确具体网上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目前,全部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可实现零跑动。

(二)减时间,探索推进审批事项更“快办”。本着“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办理时限作了大幅度压减,对69个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压缩承诺办结时限,将承诺时限由法定的20-75个工作日大幅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承诺告知制,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护士执业证书核发、医师执业注册事项等事项列为即办件,实现不见面审批。

(三)减材料,探索推进审批事项更“精办”。以“六个一律取消 ”为标准,积极探索“容缺受理”制度,结合群众办事实际对全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开展审批申请材料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精简由服务对象提供的申请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能通过网络核验的材料均予取消。除50个房间以上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外,其他公共场所不再要求提交年度卫生检测报告。环保、消防、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验收合格证明不作为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前置材料。

来源:健康龙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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