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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福洋)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推动我市企业自主创新,促进质量强市建设,我市决定开展第三届潮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目前,评审工作已进入企业申报阶段。 据了解,第三届潮州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对象为潮州市行政区域内制造业,食品、药品类生产企业暂不列入申报范围。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3年以上且拥有自有品牌、自主技术;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质量管理成绩显著,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本市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产品质量达到本市同行业先进水平,近3年各级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诚实守信经营,市场信誉良好,顾客满意程度高;经济效益好,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位居本市同行业前列,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税收等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第三届潮州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出的获奖企业将不超过3家。企业申报时间为6月1日-7月15日。受理部门为企业所在地县区质监局,市质监局湘桥分局、枫溪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