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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校新建扩建最高奖励200万元

2016-6-12 09:04| 发布者:admin| 查看:1356| 评论:0|原作者:大华网|来自:潮州日报

摘要:   本报讯(记者陈培娜)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关于扶持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办学工作力度、管理对接服务力度、教育教学帮扶力度,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优质化、内涵式、规范化

  本报讯(记者  陈培娜)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关于扶持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办学工作力度、管理对接服务力度、教育教学帮扶力度,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优质化、内涵式、规范化发展。

  《措施》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市重点鼓励、扶持举办下列类型民办教育:社会力量独立举办或与地方政府、公办学校、科研院所等合作举办的高中阶段学校;大中型企业投资举办的职业技术学校;中外合作创办学校等,尽快培育一批理念先进、质量过硬、特色鲜明、社会声誉好的品牌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推动潮州教育现代化进程。

  我市将加大公共财政奖励办学力度,自规定实施之日起,对新建(扩建)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实际投资额5千万元至1亿元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实际投资额1亿元以上至2亿元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实际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同时,落实用地、税收优惠政策,经国土、规划、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新建、扩建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需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各项建设用地、规费减免与公办学校、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

  我市着力健全优质发展激励机制,鼓励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积极创建优质学校、幼儿园,树立一批办学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典型,带动和促进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整体发展和提升。其中,自规定实施之日起,申报并评定为市一级的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申报并评定为省一级的幼儿园一次性奖励5万元。申报并评定为标准化学校的民办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申报并评定为国家级示范性、省一级、市一级普通高中的民办学校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申报并评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中职学校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

  根据《措施》,我市还将以“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形式,分期分批制订实施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结对帮扶行动计划,统筹安排公办学校优秀管理人才和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促进民办学校优质、特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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