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近期,汕头公安交管部门常态化严查酒驾醉驾行为。6月12日凌晨,交管龙湖大队五中队就在专项行动中查获两宗醉驾案件,违法驾驶员林某锋、林某福面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当天凌晨3点左右,民警在市区黄河路辅路陈厝合路段执勤时,拦下一辆自东往西方向行驶的小汽车,并对驾驶员林某锋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87毫克。随后,民警将林某锋带往医院抽取血样进行司法鉴定。 交管龙湖大队五中队指导员 黄培锋:经汕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林某锋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21mg/100ml。 无独有偶,当天凌晨4点左右,另一辆小汽车行驶到该路段,驾驶员林某福发现前方有民警设卡,就将车辆驶入旁边的小路,企图躲避检查,民警发现后,迅速将其拦下,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97毫克。 ![]() 后经汕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林某福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195毫克,也涉嫌醉酒驾驶。目前,林某锋、林某福两人均因涉嫌醉酒驾驶而被依法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而如果车辆时速为60公里,反应慢1秒,车辆已跑出16.67米。同时,酒精有麻醉作用,会降低手、脚触觉能力,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极易诱发事故,不仅会危及自身安全,还会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大家务必自觉遵守交规,坚决杜绝酒后上路驾驶,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 详细节目敬请收看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 潮语版:经济生活频道19:00 《今日视线》欢迎您的报料: 热线电话:13902771234、83181234 汕头橄榄台《今日视线》报料平台 微信订阅号:sttv今日视线 版权为汕头融媒集团所有,转载须经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