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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杨汉金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汕头信息 2023-1-3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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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3月17日至20日,汕头市龙湖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翰苑会堂召开。19日上午,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杨汉金向大会作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二〇一八年主要工作2018年,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

2019年3月17日至20日,汕头市龙湖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翰苑会堂召开。19日上午,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杨汉金向大会作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〇一八年主要工作

2018年,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方针,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项监督全面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着力保障龙湖和谐稳定

全力开展扫黑扫恶专项斗争

严格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35件114人,起诉13件71人,已判决11件31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部署到位。龙湖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除恶专班,先后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办公会议24场次,制定出台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确保任务细分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完善协作机制,强化工作合力。龙湖区人民检察院与区纪委监委、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汕头市环保局龙湖分局分别会签了建立工作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构建起龙湖区人民检察院与多部门相互联动的外部协作体系,有效强化扫黑除恶工作合力。三是办案监督两手抓,确保办案质效。指定侦监、公诉部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专门负责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严审细查,确保办案质量和“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着力加强对立案、变更强制措施、侦查取证等十个方面的监督,提高侦查质量,深挖案件线索,共提前介入涉恶案件10件,监督涉恶犯罪案件立案3件,发现并移交涉恶线索27条(其中涉保护伞线索2条)。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17件930人,批捕562件841人,批捕人数同比增长33.9%;受理移送起诉案件869件1256人,起诉759件1122人,起诉人数同比增加26.1%。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两抢一盗”、强奸、故意伤害犯罪191件240人。突出打击涉黄赌毒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起诉涉黄赌毒犯罪95件185人。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件,5名被告人获有罪判决。

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和基层治理

扎实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接待来访群众65批135人,受理各类信访9件,及时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持续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实现精准救助、有效救助,全年向4宗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3万元,彰显司法温情。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共24场,受教育人数超过1.3万人次,办理校园欺凌犯罪案件1件5人,积极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服务保障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充分发挥外砂检察室的区位优势,紧紧依靠群众,配合地方党委、政府,齐抓共管,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做到“一户一台账”和扶贫“一册二卡三簿”资料齐全,每月到贫困户家中走访慰问,因户施策,提高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做好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让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办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善林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批捕“善林金融”汕头鼎灿分公司负责人魏某芝,依法办理涉案人数众多的林某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起诉林某等60人。重点惩治“套路贷”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等罪名批捕以陈某辉为首的“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成员23人。

助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活动,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13件33人。加大惩治侵犯产权犯罪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徐某岭、孙某敏销售假茅台一案,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起诉2名被告人。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立足检察职能,守护“绿水青山”

依托“绿色检察环保工作室”,提前介入案件10宗,及时发现并建议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如龙湖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的蔡某源等7人污染环境案,即系龙湖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工作室发现并建议移送蔡某源等人通过地下暗管直接排放生产污水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针对龙湖区饮用水源保护、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污染治理、垃圾收治等涉及公共利益问题进行监督,助推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全年共依法办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7件,发出17份检察建议,全部被行政机关采纳并落实整改。2018年5月份,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到新津河、外砂河(龙湖段)、辖区乡镇等地实地察看水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环境,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发现多处环境污染问题,向龙湖区水务局、市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共5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因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成绩突出,龙湖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被区妇女联合会、区总工会评为“巾帼文明岗”。



三、聚焦主责主业,构建“共赢”法律监督格局

扎实抓好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

以“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为指引,持续改进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促进形成新型良性互动检警关系。全年共监督立案13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7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40份,有效规范侦查活动,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邱某洲涉嫌放火案时,发现邱某洲系被“套路贷”团伙成员采取滋扰、纠缠等手段催讨债款后,不堪滋扰才在自己家中放火,遂要求公安机关对涉案“套路贷”团伙的犯罪行为进行查证,后公安机关对许某精等人立案侦查。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构建程序留痕、审批规范、监督得当的监督机制,共开展案件化监督5件。因工作成绩突出,龙湖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着力加大审判活动监督

一是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确保法院裁判公正。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黄某毅职务侵占案,法院一审对该案作出无罪判决,经龙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认为一审判决对事实、证据的认定有误,决定对该案提起抗诉。二是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强化审判监督。全年共列席审判委员会3次,针对5起刑事案件发表意见。

着力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创新发展

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逐步探索公开审查方式,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66件66人,建议被采纳并予以变更强制措施案件65件65人,被采纳比例为98%。以升级完善执检子系统社区矫正检察模块为契机,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常态化建设,对现有232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动态监管机制,监督考察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152人次,及时核实监督执行情况。



四、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助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套改,健全和完善职业保障等有关配套制度,推进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二是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机制。2018年,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专职检委共办理案件196件。三是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进一步强化司法办案工作监督管理、规范司法办案行为。

强化与区纪委监委的配合协作

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接收、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等工作配合协作机制。2018年5月31日,龙湖区人民检察院与区纪委监委会签《关于建立工作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日常联络、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案件协作等四项工作机制,确保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积极推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
以捕诉合一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选用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过硬的检察官组建涉黑涉恶案件捕诉合一办案组,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目前,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已开始试行按照新办案机制进行分案,同一案件全程指定同一检察官办理。
探索司法救助公开答复机制

2018年11月8日,龙湖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司法救助公开答复会,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通过公开答复,让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增强办案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领导带头,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党支部学习为基本单位,以个人自学为重要途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力求让每个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组织开展“纯洁政法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制定《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三条禁令”,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

加强党组中心组、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培训,全面开展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培训活动,以“传、帮、带”与“练、学、赛、用”相结合模式,不断提升干警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2018年,龙湖区人民检察院两名同志因工作表现突出分别荣立个人二等功和个人三等功,一名同志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竞赛荣获“业务标兵”称号。





二〇一九年工作计划

2019年,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践行检察发展新理念,助推龙湖区全面振兴协调发展。

1
以更大的决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以服务和保障龙湖发展稳定大局为主线,与区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相互协调配合,把扫黑除恶与综合整治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紧密结合起来,集中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民生黑恶问题,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
以更强的担当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围绕汕头检察机关“守护公益,助推生态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助力水污染防治、严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以点带面,助推龙湖区生态环境治理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围绕专项行动监督重点,落实基层生态公益监督员聘任工作,切实增强线索发现与评估能力。通过办理一批有监督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影响力。

3
以更高的站位发挥检察职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倾力书写维护稳定和服务民生的检察答卷。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大力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产权保护力度,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努力创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新型治理体系。

4
以更严的要求抓好班子队伍建设

毫不动摇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深入推进“党建+业务”双品牌创建活动,紧紧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方向,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党性修养和业务素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在新的一年里,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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