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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坚持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助推揭阳高质量发展
蓝色河畔 2023-3-9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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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揭阳市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在严惩腐败的同时激浊扬清,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着力推动我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敢闯敢试敢干, ...



  揭阳市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在严惩腐败的同时激浊扬清,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着力推动我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敢闯敢试敢干,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立足“一个定位”,以铁纪护航良好发展环境

紧紧围绕“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这一职责定位,聚焦政策执行、权力运行,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整治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等问题。聚焦“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发现并督促落实整改问题4925个,约谈提醒、批评教育106人次,处分3人。紧扣市委“三个最”要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8项监督机制,及时排查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处理处分126人,推动全市上下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矿产资源、执法司法、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卢培祥、林浩生、黄国藩、张瑞龙等影响营商环境的“拦路虎”,以最坚决的反腐败工作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推动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
善用“两个清单”,明晰界限推动担当尽责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聚焦政务服务、工程建设、乡村振兴等5个重点领域建立24项年度为官不为负面行为清单,定期跟进监督,对进度缓慢、措施不力的进行督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并组织对照分工任务提出改革创新事项和容错纠错建议,经分析研判后形成48项年度容错纠错正面清单,明确对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攻坚克难的单位或党员干部予以免责或减轻、从轻问责,从制度机制上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用好揭阳市政商交往16条行为规范,明晰纪法边界,为在与企业打交道中心存顾虑、畏首畏尾的党员干部亮起“红绿灯”,鼓励党员干部放开手脚、担当作为。2022年24项负面清单全部按时按质完成,其中10项超额或提前完成。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持续为锐意进取、敢于突破又没有利益输送、没有主观故意、没有明显不良后果的干部撑腰鼓劲,最大限度宽容干部在履职尽责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如在2022年“3·15”专案中,市纪委监委运用“三个区分开来”从轻、减轻处理5人。坚持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干劲,市纪委监委对经初核失实的涉及66名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予以了结,着力帮助其放下包袱、打消顾虑,消除不良影响。坚持准确把握受处理党员干部违纪时间、危害程度、一贯表现等情况,对能汲取教训、知耻后勇、表现好的干部积极推动“用”起来,切实为其打气撑腰,释放监督执纪问责的正能量。2022年以来,全市共有6名受到处理的市管干部重新受到提拔使用。
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坚持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2年以来,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45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216人次,占65.3%。精准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综合考量觉悟态度、后果影响等方面内容,对符合主动交代、如实说明、主动挽回损失等情形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追责问责。2022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对179名党员干部从轻或减轻处理。例如在涉陈某案中,市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4人,从轻或减轻追责问责52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警诫谈话,做好思想疏导,勉励其重拾信心。2022年,全市共开展提醒谈话1708人次,警诫谈话33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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