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作胜为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蓝寻为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蔡迎军为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先加为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树鹏为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麦少鹏为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作炎为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耀浩的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三民的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