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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对话】以法之名,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汕头信息 2023-7-1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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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2989154297814876166访谈嘉宾冯帆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新联会常务副会长张建忠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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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嘉宾

冯帆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新联会常务副会长
张建忠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

 周光明公安部禁毒局八处处长

访谈内容

毒品,是全球性公害,是人类的共同敌人。禁毒是一场必须打赢的人民战争。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我们邀请到了三位嘉宾,共话如何以法之名,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主持人:张副厅长,请您介绍下检察机关近年来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的整体情况,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张建忠: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禁毒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打击与治理并重,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效能,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立足从严,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18年至2023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37.3万人,同比下降40%;起诉46.7万人,同比下降33%。批捕起诉数据下降,说明国家禁毒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第二,突出重点,对毒品犯罪法律监督更加有力。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做到除恶务尽。2018年至2023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000余件9000余人。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2018年至2023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二审和再审抗诉1100余件,已改判287件。经抗诉,对249人加重了刑罚,对14人改判后减轻了刑罚,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第三,着眼效果,禁毒综合治理更加务实有效。一是没完没了抓实“七号检察建议”。针对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犯罪高发问题,最高检于2021年10月向国家邮政局制发了“七号检察建议”,在国家邮政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寄递毒品犯罪1700余件3000余人,有力惩治了寄递毒品犯罪。今年5月,最高检与国家邮政局等17部门联合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以合作之力集中整治寄递渠道安全之患。二是切实履行禁毒预防教育职责。最高检连续6年召开禁毒主题新闻发布会,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也不断推进检察特色禁毒文化品牌建设,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检察开放日、检察宣传月等节点,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发布毒品犯罪检察工作白皮书等多种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提高了检察禁毒影响力。三是协同营造禁毒人民战争浓厚氛围。检察机关深入快递网点、娱乐场所、学校、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禁毒宣讲,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毒品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主持人:请问周处长,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禁毒工作取得了哪些重要成果?
周光明:各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推进有中国特色的毒品治理体系,全面深化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涉毒活动,大力整治突出问题,有效提升了全社会禁毒能力,减轻了毒品的现实危害,全国禁毒斗争形势不断改善、持续向好。
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各级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始终坚持主动进攻、重拳出击,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四个方面的举措。一是针对毒品主要来源于境外问题,加强严查严堵严打工作。以云南为主战场,依托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连续5年开展“净边”和“清源断流”行动,全面遏制“金三角”地区毒品入境内流;同时加强海上走私贩运毒品和国际邮包寄递渠道贩毒活动的打击工作,构建覆盖陆海空邮、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信息化、立体化毒品查缉网络,在各个渠道全面堵截境外毒品渗透。
二是针对国内地下制毒问题,加强全链条打击工作。深入推进“除冰肃毒”行动,常态化清查制毒高危地区和重点部位,紧盯制毒重点嫌疑人员动向,掌握重点设备流向,完善全链条打击工作机制,挤压制毒犯罪活动空间,全面遏制规模性地下制毒活动。
三是针对毒品贩运问题,加强涉毒团伙网络集群打击工作。健全跨警种、跨区域禁毒执法协作机制,集中开展“百城禁毒会战”、“两打两控”等专项行动,创新实施“集群打零”等战法,全面清剿吸贩毒团伙网络,深挖打击幕后“保护伞”,全面遏制毒品流入消费市场。
四是针对部分地区突出毒品问题,强化重点整治攻坚。坚持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实施重点整治制度,推动被整治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采取超常举措,大力整治毒品制造、中转集散、外流贩毒、毒品滥用、非法种植等突出问题,促使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在整治期限内面貌发生根本改观。
通过持续深入打击毒品犯罪,全国禁毒工作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战果成效:一是涉毒违法犯罪数量逐年下降。全国破获毒品犯罪刑事、治安案件数量在2015年达到最高峰后,已连续7年保持下降态势。2022年全国破获毒品犯罪案件3.5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万名,缴获各类毒品21.9吨,较最高峰时期分别下降78.8%、72.7%和78.6%。
二是制毒种毒活动急剧萎缩。2022年全国捣毁地下制毒窝点128个、案均缴获毒品1.5公斤,较高峰时期分别下降77.6%和97.3%,国产毒品的国内市场占比由高峰期的70%以上降至目前的10%以下。国内毒品原植物大规模非法种植长期保持基本禁绝,2022年全国发现并铲除罂粟82.9万株,较高峰时期下降77.3%,基本实现国内鸦片“零收获、零产量”。
三是走私贩毒活动大幅减少。全国毒品走私贩运案件每年的破案数、抓捕人数、缴毒数连续7年下降。2022年,全国共破获毒品走私贩运案件2.7万起,缴毒10.2吨,为10年来最低值。与此同时,全国消费端毒品价格持续突破历史高位,冰毒、氯胺酮等合成毒品的零售价格较历史低位时期分别上涨60余倍、30余倍。这表明国内毒品流通供应在大幅减少。
四是一些地区突出毒品问题得到扭转。国家禁毒委列入重点整治的134个地区突出毒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四川凉山外流贩毒问题、广东陆丰制毒问题等一些曾经严重影响全国毒情形势的突出毒品问题都得到了实质性解决。
主持人:张副厅长,请您结合最高检发布的打击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介绍一下当前我国毒品犯罪的特点和趋势,检察机关开展新时代禁毒工作,面临哪些新挑战?
张建忠:最高检先后发布了第37批指导性案例等多批次毒品犯罪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从办案和案例反映的情况来看,当前毒品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犯罪网络化明显。毒品犯罪手段日趋隐蔽化,交易流程“人、财、毒”分离,“网络+寄递”成为贩运毒品的重要方式。在联系交易及交付环节,使用“阅后即焚”等新型通讯软件,采用代号、暗语、方言联系,利用同城快递寄递毒品案件大幅上升。
二是新型毒品犯罪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下降幅度较大,但受国内外各种因素影响,新型毒品犯罪案件量却逆势上升,新型毒品种类不断翻新,极具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因其成本低、便于携带、易于获取,青少年群体容易成为新型毒品滥用高危人群,社会危害更大。
三是传统毒品以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毒犯罪呈上升态势。随着国家禁毒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传统毒品获取难度较大,不法分子将其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物进行贩卖、吸食,相关案件增长较快。
四是毒品犯罪上游集团化、下游零包化贩卖现象突出。毒品犯罪链上游呈现组织化、职业化特征,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犯罪链下游方面,毒品主要通过“零包贩卖”的形式流向吸毒人员。
毒品犯罪的上述新情况新特点,给案件办理带来新的挑战。一方面,查缉难度加大。毒品犯罪更加隐蔽,分工更加细致,毒品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增强、查缉毒品犯罪难度明显加大。另一方面,法律适用难点增多。对于新型毒品犯罪、涉网络毒品犯罪、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毒犯罪、涉毒洗钱犯罪等问题,在入罪标准、罪名区分、量刑轻重等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不少难题有待破解。全国检察机关将充分认识毒品问题的严峻性、长期性和禁毒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加强自身专业化建设,着力破难题、解新题,全力推动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
主持人:周处长,当前我国禁毒斗争面临怎样的形势?给禁毒工作带来哪些风险挑战?
周光明:当前,全球毒情形势持续恶化。我国毒品违法犯罪活动随着现代科技和新业态的迅猛发展,犯罪模式方法手段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给禁毒工作带来了新的风险挑战。一是全球毒潮持续泛滥。“金三角”、“金新月”、南美、墨西哥等传统毒源地在保持大规模毒品原植物种植加工的同时,都已成为全球合成毒品制造中心,制贩毒集团大肆组织实施毒品犯罪,全球每年缴获各类毒品总量达数千吨。全球现有15至64岁吸毒人员2.84亿、近5年上升13.6%,占全球同年龄阶段人口5.6%。合成毒品发展速度惊人,新精神活性物质品种增多。
二是境外毒品渗透加剧。当前,全国缴获来自国境外输入的毒品数量总体上呈增多态势,“金三角”地区仍是我国最主要的毒品来源地,国内95%以上的海洛因、92%以上的冰毒来自该地。该地区毒品产量和囤积量巨大,伺机向我国渗透获取高额利润的愿望十分强烈。云南、广西边境地区破获毒品案件和缴获毒品数量急剧上升。“金新月”海洛因、南美可卡因、北美大麻、欧洲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毒品向我渗透也时有发生。
三是国内制毒活动偶有发生。毒品价格高涨和制贩毒暴利诱惑依然强烈,制毒人员铤而走险组织参与制毒活动增多,部分地区制毒活动仍偶有发生,呈现异地分段加工、小型隐匿生产、游击式作业、半成品交易等特点。
四是制毒物品流失风险加大。不法分子为逃避法律监管、规避打击,不断研发改进制毒工艺,寻求更多种类非列管化学品用于制毒,造成非列管化学品流入制毒渠道的风险加大。
五是毒品走私贩运快速反弹。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平稳转段,边境有序解除封控,口岸逐步恢复通关,边管措施优化调整,人流、物流、车流快速增长,在毒品供需两旺、内外相互刺激的市场机制作用下,毒品走私贩运活动出现了快速反弹。贩毒手段、交易模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不法分子越来越多通过互联网进行勾连,利用大众网络平台发布涉毒信息,使用小众社交软件组群通联,犯罪手段更加隐蔽。
六是毒品滥用出现了新情况。国内冰毒、海洛因、氯胺酮等毒品滥用规模已连续6年保持萎缩状态,但是一些吸毒人员疫情期间在这些常见毒品买不到、吸不起的情况下,为缓解毒瘾,转而寻求其他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以及一些尚未列管的物质进行替代滥用,导致毒品迭代替代滥用突出。目前,我国已监测发现新精神活性物质300多种。一些含有麻精药品、合成大麻素类的“聪明药”“电子烟”等物质以及笑气、依托咪酯等未列管物质滥用现象突出。
主持人:近年来,新型毒品层出不穷,为寻求刺激,青少年容易被新型毒品诱惑,走向犯罪的深渊。请问冯代表,如何更好预防未成年人涉新型毒品犯罪?
冯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让青少年远离毒品犯罪,需要融入多种因素共同发力。首先,要增强未成年人个体的认知意识。要加强未成年人禁毒普法宣传,让禁毒法治教育走进中小学,提高青少年儿童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尤其是让未成年人增加对新型毒品知识及其危害的了解,增强自身的抵抗力与免疫力,远离新型毒品。学校层面,也要积极营造健康的校园文化。
第二,家庭层面,父母要给予未成年人足够的温暖与关爱,引导孩子学会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培养他们应对风险的抗压能力,从而形成抗拒毒品等危害物品能力,这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很有意义。
另外,社会团体、大众传媒也应当积极参与到毒品的宣传教育中来,对现实空间以及网络空间进行监督,及时举报毒品不良信息的传播和诱导行为,构建纯净的社会环境和网络环境。
总之,社会各界需要合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完善毒品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新型毒品犯罪惩罚机制,发挥家庭、学校、社会的预防教育功能,实现多元协同治理,给青少年营造一个积极、健康、清朗的成长环境。
主持人:请问周处长,针对当前毒情形势变化,公安部禁毒局如何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周光明:针对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政策后毒情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中国特色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针对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推出新战法,重点加强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打击遏制境内外毒品犯罪,持续推进“清源断流”、湘鄂“猎枭”等专项行动。二是巩固拓展禁吸戒毒成效,持之以恒加强毒品滥用治理工作。三是提升全民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四是严密重点物品管控。五是深化毒品问题综合治理,统筹推进禁毒重点整治、示范城市创建和基层毒品治理,推进以县域为主要载体的重点整治、以市域为主要载体的示范创建,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禁毒工作融合发展,提升基层毒品治理水平。六是充分发挥禁毒科技手段的引领支撑作用,全面加强毒品实验技术体系的实战应用,推动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张副厅长,接下来,在严打毒品犯罪,创新完善毒品治理体系层面,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发力?
张建忠:全国检察机关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扎实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禁毒工作,确保党中央的禁毒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在治罪方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全面提升毒品案件办案质效。一是加大对跨境毒品犯罪、制毒源头犯罪以及侵害青少年等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毒枭、职业毒贩、毒品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快捕快诉。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总体从严的基础上注重对毒品犯罪分子的教育转化。
二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和配合,健全、完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证据收集、审查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着力解决毒品犯罪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升毒品犯罪办案质量。
三是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的责任,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提前介入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推动侦查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转变。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坚决监督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公正。
在治理方面,依法能动履职,全面融入国家禁毒工作大局。一是推进毒品犯罪办案专业化建设。推动各地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提升禁毒综合治理能力。
二是加强毒品犯罪调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和研判毒品犯罪新特点、新问题,促进毒品犯罪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
三是持续抓好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与邮政管理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推进平安寄递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寄递毒品等安全隐患,深化平安寄递建设,助力提升寄递安全监管水平。
四是持续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扩大检察禁毒宣传的影响力,努力打造检察特色禁毒宣传品牌。
五是进一步加大推进毒品犯罪数字检察工作力度。坚持向科技要战斗力,按照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的部署,推广浙江等地的经验做法,通过大数据监督提升禁毒综合治理的质效。



策划:刘萍 张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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