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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汕头信息 2024-4-28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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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轮第六巡察组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5月18日,对市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监督。2023年7月11日,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残联党组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轮第六巡察组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5月18日,对市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监督。2023年7月11日,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残联党组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残联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残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市残联管理治理效能提升。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自觉。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残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求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落地落实,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对巡察组发现、指出的问题,一定彻底整改、确保质量、绝不敷衍,坚决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市残联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残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起草巡察整改方案,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进行研究部署。市残联党组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查找自身和班子存在的问题,重要事项主动协调,重大问题靠前指挥,全程跟进督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市残联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切实加强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力抓好分管线条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细化工作安排,对照反馈意见的内容逐项提出对策、逐一整改销号。

(三)抓好跟踪督办,强化闭环管理。市残联党组坚持刀刃向内,逐条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实行台账管理,逐项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做到整改到位一个、检查验收一个、对账销号一个。按照“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标准,对问题整改完毕、需长期巩固的,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需长期整改的,既紧盯阶段目标,确保集中整改期内取得重大进展,又着眼长远规划,实行系统治理,做到一抓到底。巡察反馈的25条问题,完成整改和取得阶段性成效问题25条,整改率(含取得阶段性成效问题)100%。

(四)注重建章立制,推动长远发展。市残联党组坚持把“集中改”与“长久治”结合起来,对于反复出现的问题,注重从制度上找原因、找症结,切实完善机制、堵住漏洞,推动巡察整改更见实效、更有成果,切实提升市残联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巡察整改期间,市残联先后制定《汕头市困难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救助工作指引》《汕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救助实施意见》《市残联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14条,修订《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实施意见》《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机制10条。

二、巡察整改重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仍存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形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以理论指导实践,推动残疾人工作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汇编成册,机关党委每月发布学习内容指引,持续丰富学习内容;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帮助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育苗固基”读书会活动,在“汕头残联”微信公众号开设“青年干部读书分享”专栏,定期刊登优秀青年文摘和学习心得,共刊登优秀文摘和学习心得35篇;2023年8月24日,市残联提请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会议和《关于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主要精神,并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列为党组会、机关党委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三是根据计划安排,会班子成员、正科职干部积极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在学习中,各班子成员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战略部署谈体会,结合自身分管业务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结合本职工作研究提出为残疾人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制订并实施《汕头市2023年为残疾人办实事项目》,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残疾人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四是及时修订了《中共汕头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和专题调研。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统筹推进残疾人就业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专题调研,实地走访部分社区康园中心、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残疾人培训基地和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交流协作,到市税务局进行座谈交流,深入研讨我市残疾人就业状况、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征收情况等工作;联合市人社局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20家市级企业进场招聘,提供职位54个,就业岗位381个,约100名残疾人参加招聘,30人与用人单位初步达成就业意向。二是推动市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市肢协举办电商直播培训、珠宝饰品工艺制作、旧衣和农产品分拣等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培训班;召开推进会,督促指导各区(县)残联加快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三是加强就业政策宣传,2023年5月21日“全国助残日”当天在苏宁广场开展残疾人就业政策线下宣传与咨询活动,提高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知晓度;加大力度持续做好求职登记、岗位推荐和就业信息录入工作,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已就业比例从2022年的30.5%提高至50.83%;加强市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服务,建立中职毕业生就业情况档案,跟踪毕业生安置情况;丰富职业指导课程内容,开展毕业生求职能力培训、心理辅导及就业指导,开展就业政策宣讲、优秀毕业生就业经验分享;链接资源,开展访企拓岗工作,推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效对接;组织“众创杯”获奖项目申报省级资助,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公平’的重要论述不到位,推动特殊教育发展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市教育局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学校开设视力障碍相关班级,招收视障学生;积极对接市有关优质中职学校,探索以联合办学或申请附设中职班的形式增设适合本地区残疾学生实际需求的新专业;二是市特殊教育学校申办残疾人高中教育已经市教育局同意,增加高中办学职能事项已经市委编办同意,2023年秋季开始招生办学,已录取学生4名。三是开展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品、消防安全集中检查,责令食堂运营公司对食品存在问题开展集中整改,并建立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后勤管理服务配套设置消防巡查员一岗,消防巡查员持证上岗对校园消防安全进行日常巡查,对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向校方反映;通过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校医1名,现已入职。四是市特殊教育学校拓展课程内容,在大龄班级渗透职业启蒙,增强残疾学生自理自立及社会交往能力;摸查并持续跟踪毕业生后续安置情况,及时向上级反馈;链接资源,如联合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为具备基本劳动能力的残疾学生提供职业指导、介绍、培训、实习及就业等机会;2023年秋季学期继续开办智障和孤独症学生实验班,为15周岁以上学生提供劳动技能及美术工艺课程教学。

(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和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指示精神有差距,推进残疾人竞技体育工作措施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3日,市残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提出的“支持和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及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充分发挥省残疾人体育训练汕头基地资源优势,强化羽毛球和举重项目运动员培养,加大残疾人体育人才选拔力度、储备体育人才,积极组织开展残疾青少年体育运动,建立健全我市残疾人体育工作奖励机制,统筹安排好各项残疾人体育赛事备战集训工作,发动广大残疾人体育爱好者积极参与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培训、比赛等活动,深入挖掘残疾人自强不息先进典型和基层助残扶残工作亮点等7个方面。二是组织到基层康复机构、市特殊教育学校、市聋校等单位开展残疾人体育人才新苗子挑选工作,2023年来已有6名运动员新苗子入选省残疾人运动队试训名单。三是组织省残疾人体育训练汕头基地两个队的教练人员进行研究,进一步优化、加强优势项目训练;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经验做法,不断改进赛前备战训练方法;争取在明年财政预算中增加残疾人体育经费的投入。

(五)“推动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仍有所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实施意见》修订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审定颁布实施。二是自2020年以来,金平、龙湖区等中心城区已经没有受理定点机构申报,阶段来,潮阳、潮南非中心城区新增加5个机构,此外部分优质民办机构仍在建设中,目前潮阳、潮南和澄海区学位已经基本能满足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三是已调整辅具适配救助目录,将原来的45种辅助器具适配扩展为72种;做好《汕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救助实施意见》制定工作。四是目前省残联正在修订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意见,拟扩大残疾儿童救助范围,市残联将根据新出台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在财政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推动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或为7-17岁残疾儿童提供更多的社会适应能力康复训练服务。

(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残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专题研究部署;持续抓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活跃度,目前,除部分退休人员外,在职党员(98名)全部处于激活状态,学习活跃度也进一步提高;2023年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送我会工作亮点信息9条。二是市残联于2023年5月修订了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按要求组织开展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和情况。三是强化与网监部门合作,制定市残联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络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

(七)“‘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对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5月4日,市残联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带头严格执行《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制定并印发《市残联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以清单形式明确市残联各级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牵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系列活动,加强单位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八)“营造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措施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信息内容,大力宣传残疾人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康复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发布最新的扶残助残政策措施,逐步提升阅读量;经沟通,金平、澄海、濠江、南澳等4个区(县)残联根据所在区(县)具体要求,新媒体宣传主要依托区(县)宣传部门微信公众号和市残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二是阶段来,持续加大社会助残募捐工作力度,募捐资金40万元用于资教助学;已在“汕头残联”微信公众号公布近三年募捐款的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后续将严格执行《汕头市残联助残善款善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定期在网上公示募捐款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将适时委托第三方对募捐款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三是2023年5月,市残联以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为契机,以残疾人群众的关心和需求为导向,组织开展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和残疾人教育、康复等方面政策的宣传和咨询。结合下半年开展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进社区”活动、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采集工作以及“全国残疾预防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家庭大力宣传我市残疾人教育、康复、就业等扶残助残政策;持续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等政策。四是通过与市融媒集团合作的“共享阳光”专题广播节目以及市残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典型和基层助残扶残工作亮点;巡察整改期间,通过“共享阳光”专题广播节目制作人物或助残扶残专题节目6期,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先进典型4人,宣传助残扶残工作亮点3起;通过汕头残联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宣传残疾人自强典型和基层助残扶残工作共计90余篇。

(九)“履行残疾人服务保障职能还有短板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办实事项目督查推进力度,每月定时梳理2023年为残疾人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目前,2023年办实事各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中,力争年底前可全面完成。二是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提高服务效率;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的通知》(汕残联通﹝2023﹞65号),加强信访部门与责任部门的衔接机制,推动信访问题合理分流;强化法治思维,规范信访工作。三是完成“汕头市残疾人义诊服务站”场地、设施、设备的清理、移交入库等工作,下来拟将场地调剂给康复中心开展其他业务。

(十)“加强残疾证管理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印发政策汇编手册,联合市民政局开展惠残救助政策咨询宣传活动;印发《评残办证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各区(县)继续推行评残“绿色通道”,为申请人提供便利。二是向市民政局提供残疾人证历史办证信息进行数据比对,推进“两项补贴”精准发放。三是加强残疾人证动态管理,核实残疾人信息,对已“死亡”的残疾人证件予以注销;印发《转发广东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在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系统中上线清理核查与换证提醒功能的通知》(汕残联通﹝2023﹞50号),督促各区(县)残联2023年度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期间同步开展残疾人证清理核查专项行动。

(十一)“履行残疾人专门协会监管工作职责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重启市聋协法人登记程序,积极争取广东狮子会支持,该会捐赠2万元作为市聋协注册资金,目前已完成法人登记并召开成立大会;加强对各协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分析梳理各协会日常运作普遍存在的弱项,印发《汕头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汕残联通﹝2023﹞61号),指导各协会推进内部管理、财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建设;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广东省中联建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市盲协、市智协、市精协、市肢协自独立法人登记以来的所有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整改,加强资金使用监督。三是印发《关于收集残疾人普遍关注的问题及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建议的通知》(汕残联通﹝2023﹞51号),要求各协会进一步密切联系残疾人群众,主动征集残疾人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建议,并形成长效机制,阶段来,5个协会提出意见建议10条,涉及残疾人就业、无障碍、生活救助等各方面。

(十二)“指导和监督基层社区康园中心规范运行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康园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汕残联通〔2023〕68号),落实社区康园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明确各区(县)星级提升的目标任务,提出优化场地设施、加强人员配备、完善日常管理等重点措施,推动各区(县)残联加强规划部署;召开全市社区康园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督促各区(县)残联指导镇(街)对社区康园中心开展针对性整改提升;协调市民政局推动街道(镇)双百社工参与社区康园中心运营管理,提升机构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2023年社区康园中心星级评定工作,坚持成熟一家、评定一家,全市新增二星社区康园中心3家,现有社区康园中心全部完成星级评定工作。二是督促各区(县)残联指导机构落实整改,闭园机构恢复开园运行,建立社区康园中心常态化检查督导机制,各区县每月通过实地走访、视频督查等形式开展定期检查,市级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确保机构正常运作。三是下发通知,督促各区(县)残联跟进梳理近三年资金下拨情况,为推动资金落实做好准备;继续督促相关区(县)残联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加快经费下达。

(十三)“对区(县)开展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救助工作缺乏监督检查,有限财政资金未能精准发挥扶贫济困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落实巡察整改有关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项目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2023年9月6日、7日联合龙湖区、潮阳区残联开展专项督查,前往部分定点医院检查自查自纠与整改情况。二是市残联召开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业务研讨和培训会,切实提高区(县)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针对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患者救助对象人数预算不准导致年度超计划等问题,制定出台《汕头市困难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救助工作指引》,对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患者界定标准进行重新明确,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做到责任到人,切实把严审核关,避免年度计划任务与实际完成相差过大等问题产生。三是通过自媒体积极开展困难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重点救助对象救助宣传。

(十四)“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23〕5号)和《汕头市政府残工委关于印发<汕头市残疾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的通知》(汕府残工委〔2023〕1号),并在汕头市“第三十三个全国助残日”活动中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开展了残疾预防专项活动。二是2023年年底按照当年核准的实际人数对未按实核拨定点医疗机构社区诊治服务医务工作人员的补助进行多退少补并长期坚持;修订文件前后衔接出现时间差与延迟半年拨付残疾人救助资金的情况,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制订并实施《2023年市残联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开展检查抽查,做好日常监督,不断加强对系统内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杜绝上班时间人员脱岗情况再次发生。

(十五)“内部管理不规范,风险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4日下午,市残联召开保密知识培训会议,学习全市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业务知识,观看保密安全警示片,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按要求配备保密相关设备,并定期检查硬件设施、更新病毒库,定期组织开展单位内部保密工作检查,并已销毁存在问题的电脑硬盘。二是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市残联再次厘清长期挂账应收款账目情况,关于借给某养殖场扶持金,市残联再次约谈相关责任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由于相关责任人表示仍无力偿还借款,下来市残联将继续请专业律师进行专业指导,力争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欠款追缴力度;关于基建暂付款,目前正商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指导,力争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快解决;关于变压器改装预埋电缆管道费用,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责成该同志先行分期归还借款,并由其本人继续向欠款单位追讨欠款。三是停发没有政策依据的春节慰问类支出,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四是组织机关工会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工会经费管理规定,强化对政策文件的理解和把握,确保工会经费使用规范合规。

(十六)“市残联下属事业单位法律意识不强,合同执行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特殊教育学校已聘请法律顾问为学校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咨询意见,自2022年8月起至2023年9月27日,累计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协议17份。后续学校将常态化聘请法律顾问,为学校严格审核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二是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已收回物业公司退回2021年支付的社保、医保基数调整差额;2023年7月17日,市残疾人活动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合同法,严格执行订立的合同条款;自2022年12月起,已不再支付物业服务公司派遣人员的伙食补贴费。

(十七)“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规范采购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17日,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召开支部(扩大)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采购限购标准等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改正,补办相关手续,4台电脑已在7月份登记入固定资产,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和杜绝类似违规问题的发生。2023年8月4日,市残联机关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相关人员都承认错误,接下来将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杜绝类似违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市特殊教育学校已完善《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采购管理办法》,接下来将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加强采购档案管理,落实代理机构严格审核项目资料。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财政部门开办的网络视频培训,学习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府采购流程的学习,杜绝符合规定的采购项目不按要求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情况再次发生。

(十八)“下属事业单位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召开单位领导班子(扩大)会议,要求对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杜绝坐收坐支非税收入的情况再次发生;对于原未上缴款项计划在每年办公经费结余款中分5年进行上缴。二是2023年7月25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专门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经规章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管理,不断强化财务管理工作,杜绝专项经费没有专用的情况再次发生。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已制定具体上缴计划。三是已完善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流程,明确接待条件、接待范围、接待人数及陪餐人数。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已列入年度预算,并已追回超标的接待费,接下来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抓好落实。四是完善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大楼食堂管理制度,补充相关审批手续;将于新一轮食堂服务外包合同开始时,采购支出全部开具发票,坚决杜绝“白条”入账现象。五是加强财经制度学习,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原始凭证,工疗站施工支出已在2022年9月补充入合同;进一步完善财务支出事前审批制度和工作措施。

(十九)“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停车场停车收费缺少必要的监督,部分停车费现金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停车场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加强对停车场收费监督,做好停车场固定车辆登记,详细记录停放车辆情况,物业股相关人员在表格签名确认;制定《停车场临时车辆登记表》详细记录停放车辆情况;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不定时对停车场开展巡查,并填写《停车场巡检记录表》。二是2023年7月17日,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召开支部(扩大)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经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按时上缴非税收入,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二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4日,市残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执行《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职责。二是党组审议并印发《市残联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规定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抓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党建引领取得实效,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被确定为2023年市直机关“党员责任区”创建点,市特殊教育学校获得首届汕头市区(县)直机关“双优杯”工作创新大赛党建赋能类二等奖,党员干部在比学赶超中进一步激发党建新活力新优势,切实把党建资源、党建优势转化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三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责任落实,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系列活动,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廉政教育系列参考片》《共产党员纪律必修课》《公职人员普法教育案例读本》等纪律教育学习月学习资料,举办辅导讲课和观看警示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纪政纪法纪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持不懈把市残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四是落实关于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工作要求,紧盯“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立足早预防、早提醒、早纠正,把思想政治工作和残疾人服务工作贯穿日常监督始终,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把脉干部思想状况,做到跟进监督,精准监督;2023年8月4日,机关纪委对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和市特殊教育学校相关人员就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他们吸取教训,尽快改正;根据市纪委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审核意见的要求,12月18日市残联机关纪委印发《关于市残联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处理情况的通报》,市残联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传达,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以前车之鉴警示他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十一)“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残联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好市残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2023年8月25日,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会前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监督制约和教育引导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明确整改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升政策水平;进一步完善党组记录,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详细记录内容,并明确要求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一般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成文。三是市残联机关党委印发实施《2023年市残联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各党支部组织学习《市直党支部工作指引》,对照标准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纷纷开展“走基层”主题党日活动,下基层了解残疾人生活状况和服务需求,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围绕市中心工作,前往汕头市高德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潮汕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工业博物馆参观,了解民营企业在我市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通过“走基层”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加强机关与基层相互协作,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十二)“落实议事制度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特殊教育学校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项目变更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确保按要求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目前已细化项目实施流程,将项目变更列入拟办事项进行呈批,对金额超过5万元的项目,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三是严格落实理事会会议制度,制定并印发《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工作规则》,下来将继续抓好理事会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十三)“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事部门对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掌握,并到人事工作比较规范的单位进行学习借鉴,不断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水平。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直属单位部分班子成员的交流调整,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领导和把关到位。三是规范干部履行选拔任用程序,完善民主测评内容,将政治素质考察纳入民主测评范围;将考察程序相关原始材料作为纪实材料进行归档;选拔任用干部按要求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四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对新提拔的干部均按要求全程纪实;严格执行任职前公示制度的相关要求,2023年以来提拔任用或晋升职级的任职前公示时间均从发布公示通告的第二个工作日算起;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逐人汇报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并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和具体意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五是严实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领导干部出境申请,对没有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的同志进行严肃批评;切实加强市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部登记并集中保管。六是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汇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对新进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形成《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归档;组织人员对本次巡察反馈干部人事档案中一些基本信息存疑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集体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出具认定意见,对本次巡察反馈干部人事档案存在问题,逐项对照整改,补充完善;2023年8月2日召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对档案整理工作作进一步的动员部署;组织人手对由市残联保管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整理核查,并对本次巡察反馈干部人事档案存在问题,逐项对照整改,补充完善。

(二十四)“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制订清退计划,对借用时间较长的2名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已完成清退工作。

(二十五)“全市仅设置1处残疾人公交优待卡办卡点,且残疾人顺利提卡需2次前往办卡点”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汕头市残疾人公交优待IC卡发放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残疾人公交优待IC卡发放管理工作。一是增设受理网点,在全市7个区(县)残联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市、区两级残联共同受理的工作机制。二是新增网上申办渠道,开设残疾人公交优待IC卡办理工作邮箱,供残疾人及其家属通过网络渠道提交申办材料。三是开通证件邮寄服务,实行“送证上门”,制卡完成后以免费邮寄形式进行发放,减少残疾人及其家属往返取证的不便。四是建立办卡台账,定期对申领人满意度和IC卡使用情况进行回访,了解残疾人意见建议。五是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全国助残日”线下宣传活动开展与残疾人走访探视等形式,推进优待政策进社区,提高了政策知晓率。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残疾人公交优待IC卡365张,其中8张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资料方式办理,270张通过邮寄形式直接快递至申请人预留地址,95张由本人至市残联窗口自行领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残联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定政治立场方向。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我市残疾人工作领域落地生根。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提高市残联机关党建质量,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不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市残联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三)进一步凝聚整改合力,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市残联党组将继续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久久为功、持续用力,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有关安排部署抓好后续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零见底。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工作,继续盯住不放,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持续深化的整改任务,继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决改彻底、改到位。

(四)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促进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残疾人工作决策部署等工作结合起来,锚定党的二十大关于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扎实的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工作再提升、作风再锤炼、精气神再提振,团结带领全市残联系统坚定不移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让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汕头实践做出残联的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54-82772263

电子邮箱:stclbgs2020@163.com

邮政信箱:汕头市长平路89号

邮政编码:515041

中共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4年4月22日    

 

拟稿:朱梦旗

审核:廖家茂

来源:  市残联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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