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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2015-7-17 10:06| 发布者:admin| 查看:199| 评论:0|原作者:大华网|来自:潮州日报

摘要:   本报讯(记者庞磊成)近期,市纪委严肃查处了潮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某,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林某,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金某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分别给

  本报讯(记者  庞磊成)近期,市纪委严肃查处了潮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某,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林某,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金某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分别给予陈某、林某、黄某、金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指出,陈某、林某、黄某身为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没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违规接受公款宴请和收受礼金,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金某身为中共党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违规批准发放购物卡及现金,对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必须受到党纪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党中央持之以恒、驰而不息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讲规矩、守纪律。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醒认识不正之风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始终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聚集“四风”问题不发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一律零容忍、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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