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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

2025-4-6 13:32| 发布者:汕头信息| 查看:1410| 评论:0

摘要:各用人单位: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广东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粤残联办函 ...
各用人单位: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广东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粤残联办函〔2024〕27号)有关要求,为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现就做好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办理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境外驻汕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二、申报办理时间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三、认定条件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当月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支付的工资指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所支付的个人部分的工资(含各项社会保险费中个人缴纳部分)。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由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进行办理。网上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1.《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2.关联单位材料证明(有关联单位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可以免提交:3.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有关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包含每月收入、申报单位信息的证明并附银行流水或工资发放凭证);4.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5.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医保缴费证明。(二)柜台申报。用人单位优先选择网上进行申报,如确需上门申报请前往所属区(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柜台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需要提供的资料除网上申报年审的资料,增加: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2.《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现场生成)。五、劳务派遣说明双方未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有关资质的,劳务派遣关系不成立。劳务派遣单位须是被派遣残疾人的工资支付单位或社会保险缴纳单位。被派遣残疾人默认计入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若劳务派遣协议中有明确被派遣人员计入用工单位的,则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 六、申报缓减免缴保障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规定,可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内申请办理缓缴、减缴、免缴保障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七、汕头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电话、地址  (一)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238624地址:市长平路89号十五楼(二)金平区残联联系电话:88608733地址:市东厦路50号北侧楼下(三)龙湖区残联联系电话:82771327地址:珠池路29号物产楼4楼(四)濠江区残联联系电话:87354000地址:濠江区达濠府前路南侧(五)澄海区残联联系电话:85854025地址:澄海区宁川路社区服务中心(六)潮阳区残联联系电话:83877002地址:北关路民政局综合楼北侧残联六楼(七)潮南区残联联系电话:87758087地址:潮南区峡山街道上东浦路段(疾控中心隔壁)(八)南澳县残联联系电话:86807273地址:南澳县后宅镇金龙路(残联二楼)



转载来源:汕头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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