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App下载

蓝色河畔

蓝色河畔 首页 潮州新闻 潮州机关党建 查看内容

如何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潮州市应急管理局为群众解答相关热点问题

2025-8-23 17:30| 发布者:蓝色河畔| 查看:374| 评论:0

摘要:“什么是有限作业空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更换主要负责人该如何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如何办理复审?”近日,潮州市应急管理局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倾听民情、为民解忧,及时解答群众关 ...








“什么是有限作业空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更换主要负责人该如何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如何办理复审?”近日,潮州市应急管理局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倾听民情、为民解忧,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市应急管理局上线现场

群众提问:我是民营露天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请问《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向省还是市申请?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市应急管理局回复: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分别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中央管理的矿山实施发证,其他矿山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发证。目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将部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各地市应急管理部门实施,因此,设计边坡高度小于200米的露天矿山可直接向我局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

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工作人员提醒,将以上的资料准备齐全后,即可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事大厅窗口提交申请,由专门的同志负责受理。相关事宜可到广东政务服务网站,在市应急管理局办理事项中查看,同时也可致电2120159咨询或到市应急管理局(枫春南路198号)当面咨询。


▲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入户安全宣传。(资料图片) 市应急管理局 供

群众提问:我已经考了《特种作业操作证》,请问如何办理复审?

市应急管理局回复:根据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需要办理复审的,应当在证书期满前60日内提出申请,并到培训机构参加8个学时的安全理论培训,经理论考试合格后即可办理。

工作人员提醒,如需了解培训机构相关信息,可登录潮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群众提问:我的公司原来已取得应急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最近想更换主要负责人,应该怎么办理?

市应急管理局回复: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第三章、第十四条的规定,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区的应急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给予变更手续,重新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工作人员补充,申请时需提交: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和公司任命书(复制件);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群众提问:因工程建设需要,要在林区范围内临时用火,是否要向有关部门申请野外用火许可?

市应急管理局回复:在林区用火,必须申请野外用火许可。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区禁止炼山、烧杂、烧灰积肥及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确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勘察、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向属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林业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野外用火,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首先由申请人向审批单位提交包括用火目的、地点、面积以及防火安全措施等内容的书面用火申请,身份证明,林地、林木权属证明或者权利人同意用火的书面意见,以及用火范围图。审批单位收到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并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查验防火安全措施。审批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工作人员强调,经批准野外用火的用火单位或者个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事先开设防火隔离带,组织扑救人员,在三级以下森林火险和二级风以下天气条件用火;用火结束后,应当检查清理火场,确保火种彻底熄灭,严防失火。

此次上线,市应急管理局共为听众解答咨询问题8个。该局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政风建设、听民声汇民意,解民忧聚民心,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应急管理、支持应急管理工作。同时,将大力推进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提高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的水平,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图片

(来源:潮州日报)

图片

图片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