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市教育局日前发出通知,根据《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教〔2023〕110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秋季入学初一新生开始,地理、生物学学科以满分2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 该通知适用对象为报名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含我市户籍在外地就读初中且返回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其中在成绩认定原则上,用于初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的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长期有效。用于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的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往届生当年有效。 报名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八年级已参加我市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不再参加由市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含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如其八年级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的,补考工作由各地各学校自行组织,补考成绩仅作为毕业依据,不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依据。 录取普通高中学校计划生、扩招生和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的基本条件不再要求地理、生物学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C级以上(含C级)。录取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基本条件由招生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通知中提到计入录取总分成绩折算规则为:自2026年起,地理、生物学学科以满分2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笔试卷面分满分为100分,考生以卷面得分线性折算成学科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具体折算公式如下(最终成绩四舍五入取整): 地理成绩=卷面成绩×20%;生物成绩=(卷面成绩×90%+实验操作考试成绩)×20%。 来源/汕头市教育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