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正式印发《汕头市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核定、配备标准、使用管理、处置流程及监督机制进行系统规范,标志着汕头公务用车管理迈入制度化、科学化新阶段。 《办法》坚持“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构建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体系,强化总量管控,推动资源向基层一线精准倾斜。同时,明确编制核定标准,从源头杜绝“虚增”现象,提升资源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在绿色出行方面,《办法》突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导向,优先倡导低碳出行方式,并对特殊类型车辆配备设定规范流程,兼顾工作需求与管理纪律。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首次明确公务用车“闲置”的量化标准,除特定用途外,闲置车辆将统筹调剂或按规定处置,有效解决配置与实际脱节问题。 此外,《办法》依托信息化平台和北斗定位终端,实现公务出行全流程可追溯、可监督,强化跨区域、多部门联合公务出行的统筹调度,鼓励集中保障、減少浪费。 该办法的出台,不仅为汕头公务用车管理注入制度内核,也与广东省“五全”管理平台形成“制度定标、科技落地”的良性互动,助力汕头从“高效运行”迈向“精准治理”,为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编辑:俊凯校对:清芸统筹:泽鑫 往期推荐 更多精彩 欢迎关注 喜讯!汕头市获评全省优秀招商地市 ![]() 汕小布:请帮小布转发这篇文章吧! 公众号/南方+ @汕头政务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