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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河畔

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巡察工作

2025-11-21 14:48| 发布者:蓝色河畔| 查看:558| 评论:0

摘要: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1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曾昭蓉作动员讲话,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必良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曾昭蓉传达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1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曾昭蓉作动员讲话,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必良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曾昭蓉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通报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工作方式、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要求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严格纪律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以巡察为契机更好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黄必良表示,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将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检查,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坚决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效。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五巡察组从2025年11月17日至12月11日,对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18023925412,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专门邮政信箱:潮州市006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五巡察组、邮编521011,邮寄信封请标注“潮州市委第五巡察组收”。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第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编辑:张蝶   吴柏霖

审校:张源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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