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通行规则的调整围绕“安全优先”原则,核心变化集中在三方面:其一,头盔佩戴实现“全覆盖”,明确驾乘人员必须全部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其二,载人规定更加精细,普通电动自行车可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人需正向乘坐,搭载1.2米以下的儿童必须安装固定安全座椅,而租赁电动自行车严禁载人;其三,对危险行为“零容忍”,明确禁止车把挂物、酒后骑行、扶身并行、闯快速路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今天上午,民警在市区主干道路口开展“柔性执法”,对违规骑行者一一进行批评教育。 ![]()
民警还现场向交通违法骑行者讲解《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条例,养成文明交通习惯。 ![]()
据悉,从今天起,交管部门将在每天早高峰7:30-8:30、晚高峰17:30-18:30期间,在市区10个重点路口设立交通指挥示范岗;每天9:30-11:00、15:00-16:30期间,在金平、龙湖、濠江各区设置3个劝导教育示范点,严查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引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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