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3·15消费者权益日的重视度也越来越高。从最开始的“担惊受怕”、唯恐“避之不及”,到后来的“大胆正视”、“勇敢面对”;一直到现在的“积极响应”,甚至“充分利用”,“3·15”在很多企业眼里已经从“老虎”变成了“朋友”。
“正值‘3·15’契机,我装饰广场推出大型促销让利活动,全场产品最低3折起,绝对 不容错过”,凡‘3·15’期间,购买护肤品享受8.8折优惠,消费1000元以上更可送500ML面霜……”手机一连收到了好几条类似的促销短信,内容都是产品促销信息,而商家促销的噱头也都不约而同地选在了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接踵而来的“3·15”促销信息让人困惑,“3·15”本来是个维权日,但在众多商家大肆促销的氛围中,似乎已经有些变味了,“商业味越来越浓,维权的意味却在淡化,这究竟是消费者的权益日还是商家的促销日?”
商家借“3·15”之名大搞促销
“3·15”日益临近,各厂商都紧锣密鼓地推出自己的促销活动,试图吸引更多消费者。发现,许多商家和厂家不约而同地把这个日子当成是树立企业形象和推销产品的良机,对这一天搞促销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家居、装修、建材、家电等行业张罗的活动最闹猛,促销手段更是花样百出。
1 某卫浴品牌为了“应景”,直接打出了部分产品3.15折的惊人优惠,更多的厂商则采用了套餐价、满就送、专场折扣等促销形式,优惠力度较上周的三八节更为诱人。
2 甚至某卖灯具的张老板,他从半个月前就开始准备“3·15”活动了,前两天特意多进了一些货。张老板说:“在‘3·15’期间搞活动,消费者总归放心一点,我们也想多跑点量。”
3 不仅是零售卖场,“3·15”的促销浪潮更是刮到了整形美容业。杭州某知名整形美容医院也借“3·15”的东风,搞起了“‘3·15’阳光整形”活动,专门推出了一系列整形美容项目。
其实‘3·15’毕竟是一个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日子,跟其他节日有所不同。作为消费者,我们还是希望得到更多一点的消费质量保障,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而不仅仅是促销。
屡遇消费陷阱,想必很多被坑害的消费者连需求自身利益保护的部门是谁,都不知道。总抱怨说投诉无门。
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责的政府行政部门有两种类型,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二是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是指:
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它是国家综合性的经济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企业登记注册、市场监督、商标、广告、经济合同、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其他经济监督,如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并依照《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止和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
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它是统一管理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的政府职能部门,其业务工作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承担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
③卫生监督部门,其管理的范围涉及保健、医疗、饮食卫生的许多方面,与消费者密切相关。
④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其职责是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
行业主管部门保护消费者的职责,主要是指其负有对所属行业经营者的监督管理职责,防止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发生,对已出现的问题积极进行调查处理,并强化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服务职能。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些借“3·15”之名大肆揽金、最终让“上帝们”发觉“3·15”只不过是其打出的一个幌子的商家,最终的命运必然是遭到“上帝”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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