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挣钱的机会来了! 今天起一个神秘而伟大的“职业” 即将在汕头诞生!日赚千元不是梦!
改变命运的时刻到了
从此让你走向人生巅峰 ▼ 由于出租车短程拒载、绕路、不打表、车况脏乱差……当前,我市出租车行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汕头的形象和声誉。今天,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巡游出租汽车违章经营行为投诉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巡游出租汽车违 章经营行为的人员予以奖励,加强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营运管理。
从此刻起,我们都是监督员! 所以,小编要给大家划重点啦!
据《办法》规定,凡在我市注册经营出租汽车企业的驾驶员,其营运过程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均为被投诉对象: ● 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 ● 收费时不按规定出具发票; ● 违反规定拒载或未经乘客同意招榄他人同乘; ● 违反规定中断服务或者未征得乘客同意更换车辆; ● 服务态度恶劣; ● 未按规定摆放从业资格证件; ● 无故绕道行驶。
投诉事项符合“投诉人按本办法规定提供资料的”、“自投诉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投诉的”、“投诉事项经调查属实的”等条件的,毎宗次给予投诉人人民币100元的奖金。
投诉人可以通过市政府投诉热线12345、网络问政平台、微信公众平台、来电、来信、来访、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投诉人应当提供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被投诉车辆的车牌号 码或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号码,投诉事项及发生时间、地点;并提 供能证明投诉事项的有效证据(有效证据指录音、录像、相片、 乘车发票等)。投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