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潮汕一男子虐待自己的儿子 ,还发朋友圈称要慢慢折磨


家庭暴力一直以来都是社会残存的严峻问题,尽管有关部门一直着力杜绝此事发生,可无奈的是此类问题始终存在。今年7月21日晚,揭阳男子黄某霖外出喝酒回到酒店后,因自己女儿在床上哭闹,借着酒性挥起拳头重打自己的女儿,自拍视频后发给其前妻,随后该段视频引得网友疯传。(相关链接:揭阳男子酒店内挥拳打女儿,还发视频给前妻!


可气的是这样的事件又再次上演!

近日,普宁麒麟镇某村便发生了这样一起令人气愤的事件!视频中的男子用手擒住男童的脸部用力挤压揉捏,可见男童表情痛苦,用力挣扎,实在令人心疼!






据男童的母亲称,视频中的男子正是男童的父亲,因家庭矛盾问题,夫妻双方早已分居两地,男子多次要求她回家未果,便故意对儿子下此狠手,并录小视频发至朋友圈。

从男子的朋友圈可以看到,男子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无论家庭有何矛盾,孩子终究是无辜的,不管出于情理还是法理,都不应该拿孩子撒气,更不能对其实施家暴虐待。如若此事迟迟无法解决,孩子母亲可向有关单位提出诉讼求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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