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每月150元高温补贴 你领到了吗?

  本报讯(记者 龙兰 实习生 郑广) 你领到高温补贴了吗?按照相关规定,高温补贴自6月开始发放,每月150元。然而,记者近日采访市区部分户外劳动者,发现有些人少领或根本没有领到补贴,不过也有个别单位给员工发放了双倍补贴。

  近日,记者来到市区一处楼房建筑工地,多位工人正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在户外劳动。工地上的黄师傅告诉记者,他并不太了解什么是高温补贴,做建筑的,都是按照实际干活天数或者负责的项目发放工资。黄师傅称,自从天气热起来之后,工地上会提供一些凉茶,让他们消暑解渴。

  一些每天在户外奔波的快递员,同样没有享受到高温补贴。某民营快递企业一位姓蔡的快递员表示,同事们都是按照收件送件的工作量来计算工资的,最近公司并没有另外发放什么补贴。

  部分企业的工人,虽然领到了高温补贴,但金额显然未达到相关规定。在枫溪某陶瓷企业工作的李师傅是一名装窑工,夏天待在窑炉边工作,温度至少有40多度。他向记者透露,从6月开始,公司会每月会多发50块钱的补贴,可以领3个月。他觉得,这样“已经挺不错的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国有企业的高温补贴基本按照规定足额发放,有的更发放了双倍金额。在市区一家能源企业工作的邹先生是一名抄表员,每天都要外出到各家企业抄录数据。他对记者说:“每年夏天公司都会发放高温补贴,每个月300元。”也就是说,该公司发放的金额,比相关规定的多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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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发放高温补贴最高罚1万元

  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投诉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统称高温作业。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从6月起启动高温津贴发放工作,对于高温作业人员,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不正常出勤的按每人每天6.9元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对于不执行高温补贴发放的用人单位,将面临最高1万元罚款。

  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投诉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未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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