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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法院近日对三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

2020年8月7日下午,汕头潮阳法院对被告人郑焕彬恶势力犯罪一案进行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郑焕彬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四年八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7年3月开始,被告人郑焕彬伙同同案人高子键、马再强、马泽锋、王文鹏、马伟涛等人成立以同案人高子键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和平小狗队”,动辄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分分合合,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焕彬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六人轻微伤,又结伙强拿硬要、占用他人财物,应当以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判决

2020年7月30日和31日下午,汕头法院依法分别对肖勇等5人涉恶犯罪案件和陈树和涉恶犯罪案件宣告一审判决。共6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罪名涉及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重婚罪等。


肖勇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肖勇先后纠集被告人吴伟耿、陈法贵、李世杰、王沫及其他同案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肖勇为首要分子,吴伟耿、陈法贵、李世杰及其他同案人为重要成员,王沫及其他同案人等人共同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开设赌场非法牟利、非法经营售卖95号汽油、非法经营高利放贷业务,攫取非法利益;有组织地采取滋扰、纠缠、辱骂、恐吓等手段追讨贷款及高额利息,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法判决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肖勇犯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和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对该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吴伟耿、陈法贵、李世杰、王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陈树和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开始,被告人陈树和在澄海区益璟园楼盘24号铺面开办一建材店,经营销售水泥、砂石、砖等建材,并纠集同案人姜红、刘朝勤、高少炎、杨文龙(均已判决)等人分工合作,通过采取软暴力等方式,垄断该住宅小区的砂石、砖块、水泥建材及搬运服务,形成了以陈树和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陈树和指使同案人通过利用小区业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加之采用恐吓、围堵等手段,迫使小区住户向其购买建材接受搬运服务,从中牟利,涉案金额约324.7万元。此外,陈树和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与该案另一同案人姜红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非法事实婚姻。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法判决陈树和犯强迫交易罪和重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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