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理念,5月26日下午,汕头市中院刑三庭联合金平法院刑事审判庭到金平区大窖小学开展“育苗路上·与法同行”普法活动,为学校老师、学生普及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知识。
活动中,金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王露先给大家播放了一段关于校园欺凌的短视频,让老师、学生们从视觉上深刻感受校园欺凌的危害后果。之后,王露继续作题为《对校园欺凌说”不”, 守护“少年的你”》的法治讲座,从什么是校园欺凌、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是如何规定及惩处的、面对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等四个内容,结合典型案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条文等生动地向师生们讲授了校园欺凌事件的恶劣和危害,着重强调了校园欺凌可能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犯罪后果,引导学生明确法律的底线和行为的边界,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学会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不做遇到欺凌现象沉默的旁观者,更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课上,同学们认真听讲,气氛活跃。课后,还给同学们派发了法律宣传小册子,让同学们可以通过翻阅深化法治印象,进一步树立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校园欺凌的预防需要家庭、老师和社会共同参与。接下来,金平法院将继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普法宣传作用,不断加大预防校园欺凌的普法宣传力度,用法治阳光为“少年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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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黄佩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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