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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检察:司法救助解民忧,公开听证促公正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近日,南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并对陈某申请司法救助进行公开答复。




本次听证会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主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申请人陈某参加了听证会。


救助申请人陈某于2020年9月18日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澳县龙云线展南亭路段时,与柳某无证驾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该起交通事故造成陈某腹腔大出血,抢救过程中切除脾脏,术后经法医鉴定为二级重伤。交通肇事者柳某事故发生后只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陈某至今为止并未收到任何赔偿。陈某因这次事故不能做重活,这起案件导致陈某一家陷入困境,故向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承办检察官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家中还有一子患有脑瘤,2016年发现至今已做过两次手术,治疗过程花费了80多万元,至今仍无法正常生活。申请人陈某失去劳动力后,家中仅靠其妻子去附近养殖场打工和年迈的父母耕作换取微薄收入来维持家里的生活。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宣布会场纪律、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并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范围、办理程序、救助资金来源等进行了说明。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发表了申请救助的理由。听证员对司法救助申请人、司法救助案件承办人进行了询问。在司法救助申请人退场后,三名听证员紧紧围绕该案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进行了讨论,就司法救助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积极发表了意见,对该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形成了一致同意的评议意见。最后,县检察院对陈某申请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答复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申请人陈某的实际情况,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5万元,三名听证员全程进行了见证。





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司法救助工作彰显了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因案致贫当事人沐浴在公正司法的暖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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