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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动态|守护春节年货市场食品安全,汕头检察在履职!





春节将至,年货食品置办进入高峰期,为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动出击,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年货市场摸排检查,确保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位,让汕头市民在春节期间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市检察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现场检查、询问等方式,对各大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等销售的年货食品进行检查,详细查验了经营商户产品的进货来源、检疫检验手续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件材料,重点对生鲜、肉类、蔬菜等各类商品的品质质量、分区存放、分类销售等情况进行仔细核查,对冷链食品储存销售是否合规进行重点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金平区检察院、濠江区检察院、潮南区检察院重点就辖区内烘焙食品店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摸排,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初步调查,发现部分烘焙食品店存在未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磋商函、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全面履职、落实整改。









龙湖区检察院、潮阳区检察院在检查中发现,部分自动售货机未在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线索立案,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磋商函,督促其依法主动履职。





澄海区检察院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超市内熟食区销售可直接入口的食品未设置防尘材料,散装食品未在外包装、容器外或者货架等显著位置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经营者信息等食品安全隐患,及时立案6宗,督促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南澳县检察院到餐饮店、宾馆、市场、超市开展突击检查,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商家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情况,及时予以制止并移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置。





食品安全无小事,我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职能,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筑牢春节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健康祥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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