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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市公安局举办《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会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即将实施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昨天上午,市公安局举办全市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座。



讲座邀请汕头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田志荣作专题授课。培训会上,田志荣主任以精练朴实、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阐述和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内容。培训会结束后,参会民警纷纷表示课讲得很精彩、实用,受益匪浅。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办案民警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深入理解和实践应用,为今后的执法工作启发了思路,提供了帮助。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把贯彻落实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开展的重要抓手,以更强信心、更硬措施、更大力度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攻坚战。要切实通过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将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为党的二十大和亚青会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攻坚队民警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系统地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反有组织犯罪法》有以下几个亮点,分别是:依法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以及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公安机关将切实履行《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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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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