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龙湖区检察院郑夏玲同志荣获“汕头好人”荣誉称号





近日,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获得2019年下半年度“汕头好人”荣誉称号的通报》,龙湖区检察院郑夏玲同志荣获2019年度下半年敬业奉献类“汕头好人”荣誉称号。

郑夏玲同志从检10年来,坚持不枉不纵,依法办案,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2018年,郑夏玲同志入选汕头市首批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库专家,获评广东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汕头市公诉标兵。2019年,该同志审阅案卷千余册,特别是在办理省督办的连某明等38人涉黑案过程中,连续加班审阅233册卷宗及109份录音录像资料,参与形成139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及5万余字的起诉书,并针对该案涉案人数多、涉及罪名广、作案时间长、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创新性地以表格式审查法以及检律互动方式实现高效、精准打击。在严惩犯罪的同时,该同志注重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以及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在认真办案的同时,兼任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法治副校长的郑夏玲同志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截至目前,已带队到龙湖区内59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覆盖人数2万余人。





end









相关阅读

坚定理想信念, 实现人生梦想 ——龙湖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汉金为全院检察人员上党课

创建“五好”基层院系列之二|龙湖区检察院“四个强化”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彰显检察人文关怀

龙湖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一宗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

龙湖区检察院联合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在金园、新津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

龙湖区检察院召开检察业务工作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