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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土地行政管理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集中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市自然资源局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5月26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局系统部分领导干部到金平区人民法院开展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活动。



本次旁听活动选取了具有典型性的土地行政管理案件,系原告不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催缴决定书》而诉至法院。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重要环节,就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计核标准、催缴程序、适用法律依据等焦点问题,结合举证情况展开了充分的质证和法庭辩论。通过零距离旁听案件审理,参加旁听的同志表示,对行政应诉和庭审活动有了直观的认识和了解,对法庭重点审查的内容、审理的程序等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组织此次案件庭审旁听活动,既是推进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和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生动实践,也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接受司法监督和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实际举措。针对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切实发挥案例的引导教育功能,将对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起到积极作用,有助于局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今后履行职责过程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局法规科、财务科、利用科、登记科、执法科、金平分局、龙湖分局、澄海分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庭审旁听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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