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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第一届听证员的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聘任第一届听证员的公告



为更好发挥检察听证在助力法律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落实普法责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2022年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相关程序审定和公示,现决定聘任许明华等23人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名单详见附件)。任期五年,自2022年11月14日起至2027年11月14日止。

特此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21日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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