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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国忠决定逮捕





潮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国忠决定逮捕

      日前,潮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对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原党委委员陈国忠(副科职)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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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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